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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2017第四季度发布会 重点都在这

2017-12-14 中经文化产业

中经文化产业:12月14日,文化部召开2017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和意义,介绍了文化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法律的有关部署。


背景介绍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部法律的研究制定从2008年年初正式启动。今年4月,法律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二审,法律于今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颁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贯彻落实


▲杨志今 图片来源:文化部官网


杨志今表示,下一步,文化部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准确地把握公共图书馆法的主要精神。公共图书馆法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文化立法上的具体实践。准确把握这部法的精神,是推动法律实施的重要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公共图书馆法的学习宣传。一方面尽快组织文化系统的学习宣传,另一方面将加大面向全社会的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健全普法教育机制。


三是推动公共图书馆法的贯彻实施。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文化部作为这部法推进实施的主要责任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法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的设施网络,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创新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县级的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对年报制度、征询反馈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等,特别是对有时限要求的公共图书馆文献处置制度,要抓紧研究,争取尽早出台。


四是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法的督导检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的指示要求,今年年底开始,文化部将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督察工作,会同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重点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政府保障职责的情况、文化行政部门推进业务建设的情况、公共图书馆开展服务的情况等进行实地的督察。


制度设计


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在图书馆业界产生了热烈反响,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这部法律在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上有哪些体现改革精神的制度设计?


▲张永新 图片来源:文化部官网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表示,这部法律从以下四个方面体现了改革创新:


一是强调了公共图书馆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公共图书馆法明确提出,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也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也是在立法当中始终坚持的首要的、基本的原则。这也是今后公共图书馆工作必须要坚持的重要原则。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共图书馆法对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规定了 46 33267 46 15287 0 0 2207 0 0:00:15 0:00:06 0:00:09 2873府在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监督考核、制度保障等方面的职责。特别是以强化各级政府的保障职责为核心,对各级政府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有效保障公共图书馆提出了要求,从而为监督考核各级地方政府履责情况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同时,法律还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参与,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上升为法定原则,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方式、所享有的权利和国家给予的扶持政策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是将提高效能作为公共图书馆的努力方向。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要求建立从国家到省、市、县、乡、村六级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并通过加强数字服务、流动服务和自助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图书馆服务网络的覆盖面。法律要求,要充分地利用好图书馆的现有设施,实行免费开放,向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服务,开展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和展览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出要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广泛开展数字服务、流动服务、自助服务,加强与学校、科研机构等领域图书馆交流合作的方式,促进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服务效能。


四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公共图书馆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公共图书馆法要求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公众参与,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要求行业组织在服务图书馆行业发展、开展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求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要求采取政府购买、税收优惠、开展志愿服务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


制度衔接


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公共图书馆法与去年出台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相关制度设计上作了哪些衔接?


▲朱兵 图片来源:文化部官网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表示,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从顶层设计上确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涉及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服务提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也是文化领域的一部落实项目要求、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基本法。


公共图书馆法围绕公共图书馆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和发展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与发展规律,在建设、管理、服务和保障等方面建立起相应的法律制度框架,是一部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专门法,是从公共图书馆角度,对保障法提出的基本原则、制度要求的专门化和具体化。


可以说,保障法与公共图书馆法是基本法和专门法的关系。


这两部法律的衔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要求。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立法中始终坚持的首要的、基本的原则。


二是都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强调要发挥公共文化的服务功能,认真研究新时期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通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以群众满意度、关注度、文化偏好为指向,引导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服务提供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三是公共图书馆法是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基本要求的专门化和具体化。保障法提出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资源整合、服务项目公示、数字文化建设、社会化发展、文化志愿服务、监督评价等基本规定,都是面向所有公共文化设施提出的统一要求,公共图书馆法中不仅在相关章节对此都作了回应,作了具体的规定,而且根据公共图书馆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使之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公共图书馆法从政府责任、表彰奖励、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也对接了公共服务保障法的有关要求。 


工作安排


张永新重点介绍了近期的关于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的工作安排,总共有10项。


一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的有关部门开好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座谈会。座谈会计划于2018年1月份召开,将明确各部门责任和承担任务,研究部署工作。


二是召开文化部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视频会。会议计划在12月下旬召开,主要对全国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进行动员部署。


三是正式印发《文化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的通知》。对各级文化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明确各地文化部门和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是分级分类开展公共图书馆法的培训工作。2018年,文化部将相继开办5期公共图书馆法专题培训班,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级公共图书馆馆长进行培训。同时,将公共图书馆法的培训纳入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安排,开设专门课程,开展普法工作。


五是编纂出版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图书教材。文化部正在会同全国人大等有关部门编制公共图书馆法释义等图书,以帮助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相关图书编纂完成后,将作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本教材。

 

六是开展公共图书馆法的宣讲活动。2018年上半年,将组织专家组成宣讲团,分赴各地就公共图书馆法进行解读和宣讲。


七是抓紧研究制定与法律相衔接、相配套的规章及制度,比如说公共图书馆的图书处置制度、文献信息的处置制度等。同时推动地方立法,尽快形成中央与地方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


八是以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加快法人治理结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县级总分馆制建设等重点改革任务的推进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效能。


九是依托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先行先试,率先示范,在法律的贯彻落实和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探索,形成典型经验,并加以总结推广。


十是启动公共图书馆法学习贯彻情况督察。初步计划明年适当的时候,文化部将会同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公共图书馆法的情况进行督察。


总分馆建设


公共图书馆法对建立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中经小文了解,2016年,文化部等五部委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政策文件。目前落实情况怎样?以及下一步文化部还有何工作考虑?


张永新表示,目前在全国,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等10多个省(区、市)已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并且绝大多数省份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


从各地的推进情况来看,地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模式,如浙江嘉兴的“中心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模式、江苏苏州公共图书馆与各系统图书馆合作共建模式、广东佛山禅城的“1主+5分+14成员馆”服务模式等。


下一步,文化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将总分馆制建设作为贯彻法律的重点任务。下一步,根据公共图书馆法的要求,将通过加强工作调度、推广试点经验、强化督促检查等方式,推动这项制度设计落地见效。


二是将总分馆制建设作为解决效能问题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扩大图书馆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广泛开展数字服务、流动服务和自助服务,加强与学校、科研机构等领域图书馆交流合作的方式,促进公共图书馆的优质资源延伸到基层。


三是结合国家公共文化云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计算,将总分馆制与建立群众供需对接机制结合起来,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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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成琪

来源:中经文化产业根据文化部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张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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